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影射高虹安與有婦之夫交往 周玉蔻獲不起訴確定

2024/1/18 09:29(11/27 16:27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媒體人周玉蔻。(中央社檔案照片)
媒體人周玉蔻。(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8日電)媒體人周玉蔻在臉書貼文影射新竹市長高虹安與有婦之夫交往,被高虹安提告加重誹謗等罪,獲北檢不起訴處分,高虹安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再議無理由,昨天駁回,不起訴確定。

周玉蔻於民國111年11月九合一大選期間,在臉書上貼文表示,媒體人邱明玉在節目提到,「郭董反對高虹安與李忠庭助理男女朋友關係來往的理由,是人家當時有老婆」、「2019年與李男交往,李男仍有婚姻關係」等內容。

時任新竹市長候選人的高虹安,認為周玉蔻影射她與有婦之夫交往,足以貶損她的名譽,並影響選民投票行為的正確性,提告周女刑法加重誹謗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嫌。

周玉蔻辯稱,她的消息來源是媒體人邱明玉與徐嶔煌,2人都是資深新聞工作者,與鴻海公司的相關人有採訪查證過,也在電視節目評論這件事。她的發言是引述邱、徐在節目中所說明內容。

檢察官認為,周玉蔻的言論縱非精確,但並非全然無據,無法排除主觀上確信為真實,與誹謗罪構成要件不符,且無積極證據認定周女涉犯選罷法等犯行,因此去年12月將周女不起訴處分。

高虹安不服,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經高檢署審查後,認同檢方法律見解,並認為高虹安聲請再議無理由,駁回再議,周玉蔻獲不起訴確定。(編輯:管中維)11301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