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趙少康拋妻棄子 周玉蔻及民視判賠逾200萬元
2023/10/11 12:17(2024/11/27 16:27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1日電)趙少康不滿周玉蔻在臉書PO文及電視節目上指稱他「拋妻棄子」等語,提告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周玉蔻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周女賠20萬元,可上訴。
媒體人周玉蔻於民國111年9月17日在臉書PO文,指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老趙啊老趙,在我是非大旗、肅清邪魔的名單上,你的列名甚為末路…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等語。
同年月19日,周女在民視政論節目中表示,「那我就告訴你(趙少康),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等語。
趙少康不滿周玉蔻言論,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周玉蔻與民視連帶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且須移除污衊他的言論及節目影片,不得再發表或散布。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周玉蔻與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周玉蔻應給付20萬元,民視及周玉蔻應移除相關言論。全案可上訴。
針對趙少康提告,周玉蔻發聲明指出,在電視節目討論趙少康是否涉及「拋妻棄子」主因,是因他當時宣布參選2024年總統,而總統候選人人品必須接受公眾檢驗、可受公評,且她30多年來已有多源消息與多番查證。
因此,周玉蔻表示將依法提起上訴,捍衛言論自由與個人權益;至於民視則表示,案件還在訴訟中,不便多做回應。(編輯:張銘坤)1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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