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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指黃國昌硬上女學生 被控加重誹謗罪判刑3月

2024/12/2 10:04(12/2 12: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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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人周玉蔻。(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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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陳俊華台北2日電)台灣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不滿媒體人周玉蔻在臉書指稱他「教室硬上女學生」等語涉捏造,提告周玉蔻,北檢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周玉蔻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黃國昌說,是誰讓「周玉蔻們」可以如此囂張,民進黨主政下政媒一體的抹黑產業鏈,對照昔日民進黨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種種,真的是格外諷刺。

黃國昌表示,呼籲從上週「張淑娟女士案」一審判刑後,沒有任何回應或表示基本歉意,甚至還在機場遭攔下「自稱」媒體人的周玉蔻,不要連做人最後一絲的良善都淪喪,「應該儘速出面向被你嚴重傷害的張淑娟女士道歉,並負起法律責任」。

檢方起訴指出,周玉蔻於去年6月13日在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等語,此發文獲得多家媒體廣泛引用。

黃國昌認為周玉蔻的臉書文章不實且涉惡意捏造,已經毀損他的名譽,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加重誹謗罪,也另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周玉蔻求償新台幣100萬元,並須刪除臉書上污衊文章,及須刊登本件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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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周玉蔻所提事證不足,認定她的發文已不法侵害黃國昌名譽,審酌雙方於社會上影響力、貼文內容對於黃國昌在社會上評價的實際影響程度等情形,判決周玉蔻須賠償新台幣30萬元,文章也應刪除。

刑事部分,北檢認為,周玉蔻的不實發文,確實足以貶損黃國昌的名譽及社會評價,今年6月間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周玉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周玉蔻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編輯:李淑華)1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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