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議員戴寧涉詐領助理費辯論終結 7/26宣判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9日電)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去年被控詐領助理費案,嘉義地院今天進行言詞辯論終結;戴寧表示,自己是無辜,從政以來不貪不取,所作所為都是作為孩子榜樣。案件將於7月26日宣判。
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補助費,檢方去年5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下午進行審理程序的言詞辯論終結。
起訴的檢察官陳靜慧到庭表示,戴寧都說沒有實際聘用公費助理,都是由已故的父親戴建三聘任,不過,戴寧的前王姓男友與戴建三關係不佳,怎麼會聘任王男?陳姓人頭助理的薪資都轉給議員辦公室主任溫婦,溫婦再轉給戴寧,戴寧認為這一切都是父親在處理,並不合理;案件經1年審理,戴寧遇到關鍵證據,都辯稱不知情。
戴寧辯護人陳澤嘉指出,戴寧第1次於99年當選市議員,為其父親戴建三軟硬兼施要求回來接棒,戴寧當初對市議員事務不了解,大都由父親處理,包括聘任公費助理在內;郭姓助理在偵查、審理證詞前後不一致,且陳姓人頭助理聽從母親溫婦,溫婦聽從戴建三指示辦事,那戴建三不可能聽從女兒,一切都是戴建三單獨決定助理人選。戴寧財產並無不當的增加。
戴寧另1名辯護人王振名指出,戴寧擔任市議員兢兢業業,有目共睹,戴寧也是家中的經濟來源,且與前夫共同扶養的2名小孩,都還在就讀國小,加上前夫有家暴傾向,若入監服刑,那戴寧2名幼子該如何生活。
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戴寧自民國99年3月1日起擔任嘉義市議員至今,涉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犯意,自101年6月起到111年2月間止,以陳姓男子等4人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費用,使嘉義市議會承辦人陷於錯誤,按月將4人薪資及年終工作獎金匯入4人帳戶。
起訴書指出,陳男等4人帳戶資料或由戴寧管理,或由這些人領出帳戶內金額後交由戴寧;戴寧共詐得新台幣518萬7774元;戴寧否認犯行,檢方建請從重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4年。
戴寧於去年3月13日遭羈押禁見,去年9月19日交保,遭羈押期間,由家人代替登記參選嘉義市東區市議員,並順利連任。(編輯:郭諭儒)11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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