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起台東海岸開放撿漂流木 至下次陸上颱風警報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6日電)林務局台東林管處今天公布,自8日起開放海岸地區保安林滯留的漂流木自由撿拾,時間至中央氣象局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為止。
台東林管處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自民國111年8月8日日至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範圍台東縣)為止,開放台東林管處管轄海岸地區保安林範圍的漂流木,民眾可徒手方式自由撿拾,但不開放使用機具。
開放漂流木自由撿拾期間,台東林管處會在知本工作站、成功工作站及大武工作站設置林產物檢查站,民眾將撿拾的漂流木到指定地點檢查站辦理登記。
台東林管處表示,漂流木開放自由撿拾期間,民眾配合撿拾的漂流木不得裁切,且須符合末徑小於20公分、長度2公尺以下,或重量50公斤以下,無國有、公有、私有註記或烙印。
若是貴重木紅檜、台灣扁柏、台灣肖楠、台灣杉、巒大杉(香杉)、南洋紅豆杉(台灣紅豆杉)、櫸(台灣櫸)、烏心石、牛樟、台灣檫樹、黃連木、毛柿等,須逐支登記,非貴重木可整批重量計列,民眾完成撿拾後攜帶身分證件,主動到林產物檢查站辦理登記,領取拾得漂流木搬運登記表,保障所拾得漂流木所有權,就可以安心將漂流木帶回利用。
如未依規定到林產物檢查站查驗、登記後搬運,將面臨森林法第50、52條規定罰則;如需以車輛載運徒手撿拾的漂流木,車輛規格以3.5噸(含)以下為限,不能覆蓋斗篷或帆布,方便辦理檢查及登記。
台東林管處表示,民眾如撿拾的漂流木上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或烙印者,要通報林管處或台東縣政府運回保管,可獲得林產物價金1/10做為報酬。所拾的漂流木除自用外,如要販賣民眾務必到「台灣林產品生產追溯系統」(https://qrc.forest.gov.tw )申請登記,並取得追溯條碼後再行販售,同時也鼓勵民眾購買木製品認明台灣木材標章,共同響應及支持合法國產木材。(編輯:黃世雅)11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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