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雷區返還中央同意放寬 縣府研擬辦法護民權益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金門縣17日電)金門縣地政局今天表示,中央已同意放寬沒有爭議的雷區局部面積返還;縣長楊鎮浯指示召集專家會議研擬可行做法,並就雷區返還全部案件訂定訪談作業辦法,保護民眾權益。
金門縣地政局發布新聞表示,楊鎮浯去年12月拜會內政部長徐國勇,爭取放寬雷區審查案,最近獲內政部書面函復釋示,可就無爭議占有局部面積返還。對此,楊鎮浯指示由副縣長李增財主持會議,研商局部面積同意返還實務可行做法,並就雷區返還全部案件訂定訪談作業辦法等議題進行討論。
地政局表示,相關案件依離島建設條例是以佈雷完成時的情形進行審查,條文所訂最後佈雷日期為民國60年4月30日,到現在已超過50年,土地因佈雷、排雷,地形地貌早已滄海桑田,何況申請人及證明人都已高齡,要他們清楚記得半世紀以前實際耕作的位置、面積等,相當困難,以致地政局審查訪談難度高,於是促成這次會議。
地政局指出,離島建設條例規定雷區返還土地受理期限內,總計申請返還案件315件,已核准發給權狀49件、公告中34件、待調處3件、民眾撤回42件、駁回確定36件、駁回仍在訴願救濟期間4件、訴訟繫屬中2件、發回地政局另為適法處分4件,尚有141件待審查。
地政局長王登緯表示,已成案的雷區申請返還案件,地政局在審核後,進行最後准駁程序前,為求慎重,後續會組設平台會議,將案件再進行檢視討論,徵求多方意見後再行准駁,以維護民眾權益。
王登緯表示,地政局已依會議訂立的原則訂定訪談作業要點,完成發布程序,包含人員迴避、訪談進行方式、記錄製作,更重要的是要將會議確認的訪談原則-訪談工作人員至少2名、全程錄音或錄影保留訪談現場納入要點規範,確保訪談紀錄真實,建立客觀周延的准駁作業機制,並加快審查速度。(編輯:謝雅竹)11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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