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恆春古城被塗鴨 警追查最重5年徒刑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屏東6日電)超過140年歷史的恆春古城,是全台保存最完整城牆,近期西門城牆遭人塗鴨。恆春鎮長陳文弘在臉書譴責;恆春警分局查辦,依文資法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併科2000萬元罰金。
警方目前已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塗鴨民眾。恆春有4座古城門,分別是東、西、南及北門,被發現遭噴漆、塗鴨及留言的是西門往北門間的城牆,除了塗鴨外,還有留言「古城之戀」、「若問、是什麼」、「美麗、麗貞、傑哥,2021/1/17一日遊」等字眼。
陳文弘將這些城牆上塗鴨、留言照片po在臉書,譴責這些行為「令人痛心」行為,他表示,恆春古城自1875年興工至今,已超過140年歷史,是台灣現存最完整古城,被列為重要古蹟,期間經歷過無數次天災人禍,也經過歷代人的努力修復才能保存至今。
陳文弘說,古蹟遭破壞後的復原工作是相當困難,看到城牆屢遭損毀,很痛心、嚴厲譴責這種不法行為,已報警處理,毀損古蹟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可處最重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併科新台幣2000萬元罰金。他提醒年輕人切勿以身試法,一經發現必定通報警方追究責任,讓行為人付出破壞公物的代價。
縣府文化處有關恆春古城列為國定古蹟的記載,清末「牡丹社事件」日軍在琅嶠建築營寨,並與居民簽租地合同屯田墾荒。清廷得知消息後,派船政大臣沈葆楨為欽差大臣全權與日軍交涉,事件告一段落後,沈葆楨為有效管理琅嶠各番社,建議朝廷築城牆。
清光緒元年(1875年)正式設縣,由於氣候四時如春,取名「恆春」,並著手籌劃興建城池,於1875年動工,1879年完工,城垣以三合土版築,設雉堞及城樓和砲臺4座,窩舖8間,城外築濠溝,溝上架橋,每門1座,城門歷經多次天然破壞及整建,1985年列為2級古蹟。(編輯:孫承武)11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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