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設勞工自治委員會 落實保障勞權減少糾紛
2020/11/5 14:27(11/5 15:0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5日電)高雄市長陳其邁指示成立「高雄市勞工自治委員會」,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長李煥熏今天指出,已經完成籌組,11月底召開首次會議,盼落實及保障勞工權益,減少勞資糾紛。
李煥熏在市議會社政部門答詢指出,勞工局已經擬定「高雄市勞工自治委員會設置要點」,並審議通過,11月底會召開第1屆「高雄市勞工自治委員會」首次會議。
高雄市議會無黨籍市議員黃捷在社政部門質詢中關切自治委員會組織及設置目標,也關注委員成員。李煥熏指出,「高雄市勞工自治委員會設置要點」已經擬定,委員會有21人,陳其邁擔任召集人,副召集人是由他兼任;市府有多名相關局處首長也兼任委員,另有學者專家及勞工代表等。
黃捷盼落實勞工權益及保障,功能勿疊床架屋流於形式,李煥熏允諾會貼近勞工需求並盼降低勞工糾紛。
國民黨市議員鍾易仲、黃香菽指出,早在1999年前市長謝長廷任內已設置了「高雄市勞工自治委員會」,批評自治委員會設置要點是「換湯不換藥」,質疑市府政策是大內宣。
李煥熏指出,過去曾有勞工自治委員會,但是在縣市合併後因為法令廢止沒有再繼續;新設立的自治委員會11月底會召開,依規定3個月要開會1次,如果必要可以召開臨時會。
他強調,高雄市有一半人口是勞工,且擁有849個工會,市府勞工業務當然要了解基層的需求和心聲,透過「高雄市勞工自治委員會」盼更貼近基層。
勞工局發布新聞稿說明,高雄市勞工自治委員會在1999年成立,陳其邁於擔任代理市長時清楚勞工自治委員會的發展並促進勞工相關權益;委員會於2010年因縣市合併廢止,陳其邁在參選市長時再提出設置勞工自治委員會政見,並於今年上任後承諾兩個月內設置。(編輯:陳仁華)109110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