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賽獎金男女有別 民眾陳情監院控違反性平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陳俊華苗栗縣24日電)苗栗縣政府暑期舉辦縣長盃三對三籃球鬥牛賽,男女組獎金有別,遭民眾質疑違反性別平等向監察院陳情;縣府解釋主因男女隊伍數懸殊,晉級決賽難度不同,明年將調整獎勵方式。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今天指出,今年「縣長盃兒少權益宣導三對三籃球鬥牛賽」國中男子組有78隊、國中女子組14隊、高專男子組81隊、高專女子組有9隊報名,各組比賽獎勵金,國中男組與高專男組分別是第1名禮券1萬元、第2名7000元、第3名5000元,國中女組與高專女組則是第1名禮券7000元、第2名3000元、第3名1000元,另外,男子組前6名還有發放獎勵金,女子組則沒有。
籃球賽於7月26日在竹南運動公園舉辦總決賽,並發放獎勵金,活動順利落幕,不料,事隔不到1個月,苗栗縣政府接到監察院來函指出,民眾陳情賽事組別和獎勵金額有男女差別待遇,涉嫌違反性別平等原則。
社會處解釋,有關獎金男、女組有別,主要是兩者報名隊伍數落差懸殊,從預賽到最後進入總決賽,男子組要晉級的難度相對高於女子組;比賽規定雖未違反性別平等法規,但經內部討論後,仍決定未來將調整獎勵方式,避免引發不必要爭議。
苗栗縣政府指出,明年縣長盃三對三籃球賽給獎方式,將改成不分組別前3名獎勵金一致為第1名1萬元、第2名7000元及第3名5000元,男子組報名若達60隊,另頒發4至6名獎金,女子組報名達30隊以上,也增設4至6名獎金。
苗栗縣長徐耀昌表示,籃球比賽是鼓勵青年學子在校學習之餘,也不忘要多多運動、強健體魄,歷年來都是女生隊伍較少、男生隊伍較多,各局處目前都積極推動性別平等計畫,此事件給予內部討論、重新思考的方向,若調整獎金發放機制,可鼓勵更多女生報名參賽,樂觀其成。
監察院業務處長王增華下午向中央社記者表示,7月底接到民眾陳情信,指對這次事件有些意見,且之前陳情人已向苗栗縣政府反映,但認為縣府處理方式不夠清楚。監察院接獲陳情,8月14日依規定發函苗栗縣政府,苗栗縣政府8月25日函覆監察院。
王增華表示,苗栗縣政府已經說明獎金安排與報名隊數的情況,未來規劃比賽要對外公告時,會增加「主辦單位保留調整權利」的字眼,會依參賽隊伍數、男性女性比例做適當調整,以避免爭議。
他指出,陳情人也認為,女生參加比較少是推廣不夠,苗栗縣府則回應,會透過校外社團邀請女性學子參加比賽,並透過差異化獎金,提高參賽誘因,是善意且針對陳情人的意見回應,已答覆給陳情人,目前案件已告一段落。(編輯:陳仁華/吳協昌)10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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