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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推動無籍船筏合法化 隨申請隨辦理

2019/9/6 13:43(9/6 14: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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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澎湖縣6日電)澎湖縣政府列管近1000艘無籍船筏,航港局完成首批3艘遊艇證書,目前還有58艘船舶申請取得船舶驗證號數,採隨申請隨辦理原則,讓船筏早日合法。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表示,澎湖縣在98年訂定無籍船筏暫行管理辦法時,共列管有739艘,現今已高達922艘,無籍船筏數量全台最多,還曾衍生非法漁業與載客,甚至走私等不法情事,嚴重危及海洋與船席等問題,因此所有無籍船主務必在年底前取得合法驗證身份,否則明年1月起,將被禁止泊港、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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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航港局為為讓合法的船主,可以安心出航,採取簡政便民原則,船主只要申請認證,檢附完整資訊,就可儘速取得遊艇證書,近1000艘無籍船筏昨天首發3張遊艇證書,目前還有58艘船舶申請取得船舶驗證號數,可望在近期內完成。

澎湖農漁局表示,現有無籍船所有人申辦自用遊艇程序,可向航港局公告的7家機構申請驗證,再向航港局辦理註冊「自用遊艇」,取得證書方可泊靠、出港,檢驗費用依船體長度大小在2萬8000元至4萬2000元不等。(編輯:林沂鋒)10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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