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籌設許可 彰縣府稱作業不及
2019/1/2 16:19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日電)彰化縣政府收到能源局的公文,不過彰化縣政府指出,他們今天才收到公文,同仁需要時間審視,不會配合中央的流程,今天無法作出同意與否的意見,能源局不能把球踢給地方政府。
離岸風電業者爭取適用107年度躉購費率,仍未取得彰化縣政府核發的複審同意函,經濟部能源局表示,今天中午已就縣府意見彙整業者回覆,再次發文徵詢縣府同意,彰化縣政府今天下午接到能源局轉來的公文,代理縣府綠能暨經濟發展處長的縣府建設處長劉玉平也針對收到公文一事作出回應。
劉玉平今天指出,能源局將所有的責任都推給地方政府,要求地方政府在很短的時間內具體表達同意與否,主管機關的角色和態度值得商榷,他們中午才剛收到公文,還沒有進行審查,在審查作業結束後,會把意見回覆給能源局。
劉玉平說,能源局在12月24日才發文給縣政府,新縣長12月25日才上任,能源局要求縣府在短短幾天的時間內就要回覆,讓離岸風電開發商能適用較高的躉購費率,縣府當然沒有義務去配合,籌設許可計畫書關乎縣民的福祉,他們會審慎把關,能源局也應該站在縣民立場,對於業者提出的說明也應該要把關,而非直接把球踢給地方政府。
劉玉平表示,他們收到的文件厚厚的一大疊,同仁會依法定程序進行審查,審查結束後也會具體表達同意或不同意,通知能源局,但確定今天無法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見。(編輯:陳俊碩)1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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