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為犬貓施打狂犬疫苗 高市開罰
2017/12/26 09:54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6日電)未定期為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的飼主要注意了,高雄市動保處對已通知卻不為犬隻施打狂犬疫苗的飼主開出新台幣3萬元的罰單,要求飼主配合,以確保人畜安全。
高市府動物保護處配合清查3年內未施打狂犬病疫苗的飼主名單,通知飼主在收到通知後,盡速帶家中寵物施打狂犬病疫苗。動保處副處長段奇漢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有飼主不理會,經動保處多次通知聯絡,仍未帶犬隻施打疫苗,動保處依法開罰3萬元,這是高雄市首次開罰。
段奇漢指出,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犬隻每年應施打一次狂犬病疫苗,逾期未依規定為飼養犬、貓或食肉目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者,可罰3到15萬元罰緩。
狂犬病疫苗每劑是200元,段奇漢提醒,如果在動保處施打收費是150元,動保處還提供偏鄉巡迴車免費施打服務,就是要降低狂犬病毒的散播和流行。
動保處表示,國內自102年在鼬獾檢測出狂犬病病毒後,今年持續有50件鼬獾狂犬病陽性案例檢出,全台累計狂犬病案例發生地區為9縣市79鄉鎮,統計102年迄今通報資料共有60件民眾遭疑患狂犬病食肉目野生動物抓咬傷,所以請飼主務必要替家中寵物施打狂犬病疫苗。
動保處統計,高雄市去年施打的狂犬疫病疫苗約8萬劑。10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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