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禮品未標示廠商 苗縣府:品質無虞
2017/10/12 13:46(10/12 14:37 更新)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2日電)苗栗縣政府重陽節贈送保溫杯和露營燈給轄內80歲以上長者,有民眾反映禮品未見製造廠商資訊「不敢用」;縣府社會處今天表示,因外包裝疏漏,但禮品品質無虞,可安心使用。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在今年重陽節前,採購保溫杯和伸縮式露營燈,陸續發送給縣內2萬4000餘名80歲以上長者,為凸顯重陽敬老心意,特別客製化「松鶴長春」外包裝盒。
不過,有退休老師收到禮品發現,保溫杯和露營燈的包裝盒上,只有標示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沒有製造廠商相關資訊,擔心來源不明,只好擺著「根本不敢用」。
社會處老人福利科長林美娥今天解釋,依據採購規定,不能指定品牌廠商,今年因使用特殊設計的外包裝,取代以往產品既定包裝盒,才會出現找不到廠商資訊的狀況,坦承疏漏,將補充檢驗合格文件及相關資訊提供給各公所,消除民眾疑慮。
社會處長范陽添強調,2項禮品都是經過政府採購法程序招標採購,得標廠商除須保固1年外,還要提出SGS檢測報告,保溫杯材質也符合304食品等級不鏽鋼,最後還要投保新台幣2200萬元的責任險,品質「安全無虞」,長輩可以放心使用。1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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