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巷土地盜賣案 北市上訴到底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5日電)名人巷土地盜賣案,法院判大安地政事務所國賠6億餘元。台北市地政局今天表示,因賠償金額甚鉅且對地政業務影響深遠,為保障北市府權益,將上訴到底。
前大法官王澤鑑的伯父王諸齊過世後,位於北市東區名人巷近新台幣4.5億元的土地,遭人偽造身分賣掉,王的子女訴請國賠。台灣高等法院昨天認定大安地所審核疏失,須賠償逾6億元。
地政局表示,法院判決大安地所應賠償王姓地主4.5億元,以及自民國95年5月起按年息5%的利息,共計為6.5億元,此賠償金額甚鉅且影響地政業務深遠,為保障台北市政府權益,大安地所將上訴到底。
地政局說,此案原一審、二審及更一審法院都認地政、戶政及稅捐機關等被告機關已盡應注意審查義務,判無賠償責任。
不過,更二審判決認為依土地法第68條規定,只要無法證明本案可歸責於受害人,地政機關即應負賠償責任,不論相關審查人員有無故意或過失,判決大安地所應賠償王姓繼承人6.5億元。
大安地所表示,地政機關是就戶政核發書面文件審核,但詐騙集團手法精湛,其所持辦理登記的變造戶籍謄本,並非如媒體所稱為肉眼可辨識,地政機關確實已善盡審查責任。
另外,這次更二審判決對此類歹徒所作的偽冒案件而言,恐會造成拿納稅義務人的錢去幫犯案歹徒賠償給受害人,不符合公平正義,對於所有地政機關同仁也是非常大的衝擊,恐打擊士氣。
地主王諸齊於80年間死亡,其繼承人於81年間申報及繳清遺產稅,但遲未辦理繼承登記,詐騙集團於92年偽冒王姓繼承人並變造證明文件,騙過戶政機關辦理戶籍遷徙登記及核發有效印鑑證明,繼而持變造後戶籍謄本及有效印鑑證明向大安地所辦理繼承登記,隨後陸續將北市忠孝東路、敦化南路附近共3筆道路用地移轉第三人。10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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