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覆議若遭否決 民進黨團將祭釋憲與暫時處分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賴于榛台北1日電)行政院將於2日提出憲訴法覆議,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這部法沒有窒礙難行之處,會予以否決。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若第一關覆議案未過,後續民進黨團將同步提出暫時處分即凍結、暫停施行法律與聲請釋憲,選罷法與財劃法也比照同一程序處理。
憲訴法三讀條文已於去年12月24日送達政院,依法若要移請立法院覆議,期限為明天1月2日,行政院明天將透過行政院會通過,正式對憲訴法提出覆議。
總統賴清德上午在元旦新年談話時指出,行政院有權對立法院所通過的爭議性法案提出覆議,提供立法院重新審視的空間;憲政機關也可聲請釋憲,透過憲法法庭判決,明確憲政分際,維護憲政秩序,逐步鞏固憲政體制,人民也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利,可以匯聚更大民主力量展現主權在民的真諦。
對於日前所指的「用更大的民主解決民主紛爭」,被解讀是否可能發動公投複決,賴總統今天被問到相關問題時表示,一定要守護民主憲政體制,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展現當家作主的精神,就是更大的民主力量。
不過,選罷法與財劃法修法條文至今未送到行政院,知情人士說,春節將至,如果立法院在農曆年節前最後一個上班日,也就是1月24日才將剩下的修法條文送到行政院,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若要覆議,必須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令人擔憂行政院公務人員恐怕得因為立法院的拖延,導致春節期間得一起加班處理覆議案。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下午受訪表示,行政院將於2日院會通過憲法訴訟法(簡稱憲訴法)的覆議,一旦立法院會未通過覆議案,民進黨團將立即提出釋憲與暫時處分。
至於是否罷免,是由人民所發動,屬於後端的事情,若要提出公民投票案則是更遠的事情,現在能夠做的就是覆議、釋憲與暫時處分即凍結、暫停施行法律分頭進行。
吳思瑤表示,選罷法與財劃法,行政院收到立法院三讀條文後,依據時程規劃,第一關一定是行政院先提覆議,民進黨團再提暫時處分與釋憲。(編輯:林興盟)11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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