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部分違憲 卓榮泰:配合判決行使職權
2024/10/25 18:11(10/25 21:14 更新)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5日電)憲法法庭今天判決國會職權修法部分違憲、部分合憲,其中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罪刑罰部分多是「違憲而立即失效」。行政院長卓榮泰晚間表示,敬佩及尊重判決,將配合判決內容行使憲法職權,共同維護憲政精神。
國會職權修法生效,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府、監察院認為有違憲之虞,先後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今天下午宣示判決,國會職權修法部分違憲、部分合憲。
行政院晚間透過新聞稿指出,憲法法庭今天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修正條文及「中華民國刑法」第141條之1修正條文違憲爭議作出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就關於總統國情報告、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聽證等部分,大多給予「違憲而立即失效」的宣示,對藐視國會罪的刑罰及罰鍰部分,亦一律宣告違憲而失效;另就立法院之委員會調查專案小組的設計,同樣宣告違憲失效。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行政院敬佩及尊重本判決所宣示捍衛憲政秩序、維繫權力分立、守護民主價值、保障人民權利的意旨,也將配合判決內容行使憲法職權,共同維護憲政精神。
政院人士表示,政院一直以來就是希望相關法律能合憲,此次判決也回到了憲法精神,後續會再細部確認判決內容,但基本上就是如卓榮泰所說,會配合判決內容行使憲法職權,不會有後續動作。(編輯:翟思嘉)113102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國會職權修法人事同意權部分違憲 憲法法庭:立院無行政裁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