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國會職權修法政院提覆議 府:總統會審慎評估再決定

2024/6/6 14:06(6/11 12:53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圖為總統府。(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總統府。(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6日電)行政院今天針對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案提出覆議。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尊重行政院行使憲法賦予的覆議權,待總統府收到行政院所呈的覆議理由書後,總統會審慎評估,再妥適決定。

立法院會5月28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案,相關函文昨天送抵行政院。行政院提出7點理由認定上述條文窒礙難行,院會今天通過覆議案,將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下午表示,依照憲法增修條文明訂,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或條約案,認為有窒礙難行時,經總統核可後,可以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她說,國會是民主的象徵,然而,此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過程引發社會各界關注,總統必會以國家發展與民主價值全盤並審慎考量,肩負起民主憲政守護者的責任。(編輯:謝佳珍)113060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政院對國會職權修法提覆議 呈請總統核可後將送立院
172.30.1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