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地震險保額上修?金管會:考量3點研議可行性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9日電)花蓮3日強震釀災情,立委呼籲住宅地震基本險建物重建費用保額上限新台幣150萬元應調整。金管會今天表示,是否提高整體保額,需綜合評估整體損失成本增加幅度、民眾風險移轉需求及保費負擔能力,將請地震基金研議可行性。
3日上午花蓮外海發生芮氏規模7.2強震,為921大地震後台灣最大規模地震,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表態,隨營建物價上漲,現行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保額上限有修法必要性。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為政策性地震險,在建築物本體全倒或半倒時,產險公司將理賠建物重建費用上限150萬元及臨時住宿費用20萬元。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今天在例行記者會答覆媒體提問時表示,是否要提高整體保額,需綜合評估整體損失成本增加幅度、民眾風險移轉需求及保費負擔能力,金管會將請地震基金研議可行性。
根據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統計,截至今年3月底止,台灣住宅地震基本險投保率僅38.01%,產險業觀察,民眾買房時為向銀行貸款,須投保住宅火險及住宅地震基本險,但民眾認為住宅地震基本險以全損為理賠要件,相對嚴苛,因此當貸款繳完,多會選擇退保,引起關注。
林志憲解釋,住宅地震基本險採全損理賠是為加速理賠速度,讓受災戶可迅速得到保障,並降低理賠處理費用,以減輕保戶保費負擔;若要擴充承保範圍至部分損失,產險公司必須進行查勘,會有其複雜度及處理費用,可能無法達到當初建立住宅地震保險制度的目的。民眾若有風險移轉需求,市面上亦有商業地震保險可供民眾選擇。
林志憲也提到,金管會將請地震基金持續辦理宣導,並研議提振住宅地震基本險投保率措施。
有媒體關注,花東地區地震頻繁,是否可能比照強制車險,強制投保政策性地震險,林志憲指出,強制車險為責任險,強制投保目的是為保障第三人權益,具高度公益性質,住宅地震基本險是針對自身財產投保,兩者屬性不同。(編輯:林淑媛)11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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