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團體呼籲 社福基本法立法精神應以人為本
2023/3/16 11:42(3/16 15: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16日電)立法院今天審查社會福利基本法,民進黨立委范雲與多個社福團體呼籲,刪除目前草案第8條以「家庭為中心」的條文,讓任何人不管是成家或獨立,都能被國家照顧,使用到社會福利服務。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審查社福基本法,在委員會開會前夕,范雲與婦女救援基金會、勵馨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
范雲表示,台灣社福機構向來以家庭為中心,國家提供的補助或資源,多半是透過家庭提供給受服務者。但是,目前每年有超過10萬人被家暴,12歲以下被性侵的兒少中,9成是被熟人加害,6歲以下被性侵的兒童,5成是被家人加害。
她說,台灣現在社會救助制度,救助資格是把家庭跟戶籍綁在一起,貧窮者因為家戶人口計算方式,會不符合低收的資格,無家者因為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可能連申請都沒資格。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表示,不是每個性別暴力受害人都可以獲得家人協助支持,很多人是被家庭排除在外。在實務上,人口販運或親密關係暴力、性暴力被害人,因為家庭成員有房子有錢,而無法申請到律師扶助、緊急生活補助,而離婚後的受暴婦女也會因為娘家有房子有經濟收入,無法獲得補助。
她說,包括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等相關法規,都以被害人為中心,與社福基本法草案中以家庭為中心是不符合的。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說,以家庭為中心的福利設計,沒有思考到婦女的主體性,如果還要以家庭為中心的思維來做後續處遇,會讓他們成為制度下的犧牲者。(編輯:蘇龍麒)11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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