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採購案調查報告出爐 監院促衛福部檢討改善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日電)監委調查疫苗採購案,調查報告出爐,監察院要求行政院督促衛福部,對於疫苗的整備與採購決策及作業程序未臻周妥、相關法令欠完備,以及資訊揭露不足部分,進行檢討改善。
監察委員林郁容、王麗珍、蘇麗瓊、蕭自佑透過新聞稿指出,2021年5月中旬爆發本土疫情,社會瀰漫恐慌不安,民眾急需施打疫苗,部分輿論認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於疫苗整備及採購政策似有不周,且決策過程未見完備。
監委說,調查過程諮詢國內專家學者,及約詢時任衛福部長陳時中、疾管署長周志浩及食藥署長吳秀梅等人後,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月22日通過4人所提調查報告。
監委表示,疫苗初期產能有限、供不應求,採購條件由賣方主導,加上國內疫情平穩,民眾接種意願不高,因此台灣向國際疫苗廠採購及簽約時程較其他國家晚,且採購數量相對較少,非屬國際疫苗廠優先供貨的國家。
監委說,2021年5月疫情艱難時刻,疫苗僅到貨87萬餘劑,同年7月底到貨數量約951萬餘劑,其中586萬餘劑是國際友人捐贈。指揮中心應確實檢討這次無法滿足民眾接種疫苗需求的各項因素,作為日後因應新興傳染病流行的疫苗政策決策,及執行採購時程的參考。
監委指出,行政院在2020年7月確定疫苗來源包括「自研自製」管道,至今國際僅有10國承認高端疫苗,主因應是未有傳統第三期臨床試驗的結果證明其療效,部分民眾質疑高端保護力,不利國內疫苗產業發展。
監委說,未來如果有類似情況,衛福部應以這次疫情經驗為鑑,研酌在契約中擬訂業者取得相關國際認證等適當條件,以促使國內業者盡最大努力,提升民眾信心。
監委表示,政府採購法雖授權公務員應依專業判斷緊急採購,但實務上因授權範圍未具體明確,仍可能多所顧慮。這次疾管署以預採購方式向COVAX、AstraZeneca、Moderna公司採購未完成第三期臨床實驗的疫苗,各界並未質疑其合法性,但在高端及聯亞尚未取得緊急使用授權(EUA)就簽訂採購合約,疾管署卻遭責難。
監委說,2021年發生社區感染時,多有批評購買數量太少,甚至認為第一要務是取得疫苗,即使價格再貴,也應在國際間不計成本搶購疫苗。但疫情難以預料,指揮中心增加採購數量,來不及在效期前全數接種,部分疫苗必須銷毀,再被質疑購買數量過多。
監委指出,COVID-19疫苗的交易為賣方市場,各廠商在合約中約定雙方權利義務有利於賣方,而採購數量、時機,以及各國國民所得情形,都可能影響疫苗採購單價,且廠商並未公布其訂價依據的成本分析,疾管署難以取得各國購買的價格進行比價。
監委表示,衛福部及工程會允應就這次疫苗採購經驗,通盤檢討緊急採購的相關規範,其授權範圍應具體明確,採購程序及機制容許相當的彈性,完備緊急採購的法令規範及辦理程序,使公務員不致進退失據,得及時依專業判斷適當採購。
監委表示,在民間企業及慈善團體申請輸入疫苗時,指揮中心要求需檢附原廠授權書,有其確保疫苗安全有效及供應數量穩定的考量;鴻海及永齡基金會在2021年6月1日向食藥署申請500萬劑BNT疫苗專案輸入,6月10日補件,當時並未取得BioNTech公司同意供貨的證明文件,但食藥署仍在6月12日許可有條件專案進口。
監委指出,台積電也在2021年6月10日表達捐贈疫苗意願,並將申請文件提供疾管署檢視與修改;但在當時民眾對疫苗有急切需求的氛圍下,衛福部在2021年7月11日完成簽署程序,與民眾對加速取得疫苗的期待有所落差,甚至引起外界的質疑與抨擊。
監委說,衛福部應檢討這次民間企業、團體捐贈疫苗的行政流程,及證明疫苗來源、品質的相關文件,建立捐贈疫苗與藥品的處理機制。
監委也提出調查意見指出,請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改進,包括疾管署應加速疫苗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查進度,釐清個案傷病或死亡與施打疫苗的關聯性,使受害民眾迅速獲得合理補償,維持對接種疫苗的信心,以利防疫政策推動。
監委表示,衛福部應通盤檢討這次縣市政府規劃及執行疫苗接種所發生的各項問題,作為日後進行大規模疫苗接種計畫參考,避免類似情形發生。
監委說,衛福部已公開部分疫苗採購、核予高端疫苗EUA、通過高端疫苗效益評估報告等重要決策內容,但公布的資訊尚不足釐清民眾對疫苗政策的諸多質疑,應公開更完整的疫苗決策資訊,並檢討目前將相關簽稿文書的機密等級設定「密」等的必要性,適當開放各界檢視。
監委表示,本案去年12月21日經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經與會委員討論,認有再予補充論述需要。為確保調查報告的周全,因此斟酌會中監委提出各項意見,修正調查報告內容部分文字後,再行送會審查。本案處理進度,符合「監察院辦理調查案件注意事項」相關規定。(編輯:林興盟)11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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