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耕仁論文案 中華大學認定抄襲不成立但有學術瑕疵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市20日電)中華大學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經審議委員會決議,中國國民黨新竹市長參選人林耕仁碩士論文撰寫過程抄襲行為不成立,但有學術瑕疵。
中華大學說,9月7日接獲具名檢舉信函,指林耕仁科技管理研究所碩論「地區性民代的選民服務及滿意度調查之研究—以新竹市為例」,涉嫌抄襲戴姓畢業生碩論「由使用者滿意度探討警政機關內部網站之客製化功能需求─以新竹市警察局局內資訊網為例—以新竹市警察局局內資訊網為例」。
中華大學表示,檢視檢舉函內容後立案,依「中華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抄襲處理要點」相關規定,9月14日成立學位著作抄襲審議委員會調查、處理,委員過半數為校外學者專家。
中華大學說,審議委員會共開5次審查會,依檢舉函內容、被檢舉人及關係人提出書面說明、資料內容,釐清事實,認定林耕仁碩論寫作未抄襲戴姓畢業生碩論,「抄襲行為不成立」。
不過,審議委員會表示,林耕仁碩論在目錄5.2.1標題為「對推動警政資訊系統者的建議」,這部分與戴姓畢業生碩論目錄5.2.1標題相同,但林耕仁在內文5.2.1標題是「對民意代表的建議」,內容也寫對民代相關建議。
審議委員會說,這種目錄標題與內文標題歧異,顯示林耕仁於碩論撰寫過程中,欠缺學術研究應有嚴謹態度,有瑕疵。
審議委員會表示,中華大學後續發函給林耕仁時,也要告知林耕仁論文瑕疵,日後應以更嚴謹審慎態度寫論文;針對這項瑕疵,教評會會檢討教師責任。
至於林耕仁的交通大學論文也遭質疑涉抄襲,國立陽明交大告訴中央社記者,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辦公室9月5日接獲檢舉,依規定移交要件審查小組,進入形式審查程序。依「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處理期限以接獲檢舉案件次日起算120天內須做成結論,調查處理期間不再對外說明。(編輯:李明宗)11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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