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班制公務員勤休規定 團體要求工時基準明確入法
2022/5/18 12:32(5/18 14: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18日電)多個輪班制公務員權益促進團體組成的「工時改革聯盟」今天舉行記者會,要求工時基準應明確入法,保障輪班制公務員不過勞。廢除加班換嘉獎法條,給予加班實質補償,才能改善輪班制公務員長期血汗勞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3月31日初審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等案,但對輪班制公務員勤休、公務員兼職等關鍵條文,因在場立委與官員無法達成共識,全案保留送交協商;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黃世杰今天中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
工時改革聯盟由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促進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獄政工會組成,今天在立委邱顯智、葉毓蘭、江永昌、賴香伶陪同下舉行記者會,提出公務員服務法中的輪班制訴求。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會員代表楊適瑋表示,消防員平時每月300至400小時工時,早已高過勞基法規定的正常工時,如今疫情緊張,更是無限制停休壓榨第一線;原本期待政府藉這次修法終結輪班制公務員血汗困境,但未見明確規範輪班制公務員工時上限。
楊適瑋指出,希望今日朝野協商時立法院能要求將工時基準明確入法,並廢除加班換嘉獎制度,保障真正基層。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促進會常務理事蕭仁豪指出,警察工時長,突然加班或停休也很常見,許多關心修法的警察人員,都認為這次政府草案漠視基層聲音,呼籲應建立與基層公務員互信。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陳建曄指出,日前曾向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請益,林佳和提到可在法律條文訂定工時上限,並明定未達成的機關應在一定期間內逐年改善,藉此立法技術協助部分機關務實改善。(編輯:黃國倫)11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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