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批金管會放水蝦皮 呼籲立院實質審查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謝方娪台北15日電)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江旻諺今天表示,金管會公布法規命令放寬第三方支付業者免申請電子支付機構執照的適用門檻,是放水讓違法蝦皮變合法,呼籲立法院應將相關法規命令排入議程,實質審查。
金管會今天晚間發布聲明回應,將第三方支付納管為電子支付的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門檻調高至新台幣20億元,是考量近年來台灣網路銷售、電子購物等市場持續成長,考量比例性原則所作決議。
蝦皮支付遭金管會廢止電子支付許可,金流服務改換樂購蝦皮承接引起爭議。金管會在日前表示,明年第1季調查樂購蝦皮今年金流,依法基礎是整年計,日均餘額若超過20億元,就須納管電支。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及經濟民主連合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金管會6月公布法規命令,將第三方支付業者免申請電子支付機構執照的「代理收付實質收益款項一年日平均餘額」上限由10億元放寬至20億元,變相讓本應尋求合法電子支付業者接手金流服務的蝦皮公司規避法規,繼續違法經營。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江旻諺表示,金管會為中國騰訊影響力與蝦皮量身訂做審查標準則,設立巧門為違法蝦皮解套,放水違法蝦皮變合法,而國會的拖延變相讓中國騰訊在台影響力透過違法蝦皮再擴大。呼籲立法院應將金管會發布的電支法規命令交付委員會確實審查,並要求金管會更正缺失。
與會的台灣公民陣線組織部主任許冠澤表示,金管會6月發布的法規命令,早已送至立法院,卻躺了4個月,預計16日才要排入程序委員會,等到真正可以討論的時間可能也已經12月,讓爭議極大的法規命令虛晃半年,甚至可能拖過會期,國會監督形同虛設。
邱顯智指出,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院對於法律授權訂定的明令認為有違反或牴觸法律者,可以交付委員會審查。希望本會期可以將金管會日前公布的相關法規命令排入議程,進行實質審查,呼籲各政黨應通力合作。
金管會晚間回應,基於監理重要性及顯著性原則,並避免對單純提供代理收付款項的第三方支付業者造成過大影響,2015年制定電支條例已明定,僅經營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業務、且所保管款項總餘額沒超過一定門檻的第三方支付業者,由經濟部主管,不必向金管會申請業務許可,納管為電支機構。
今年6月金管會修正發布「電支條例第5條第2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將第三方支付納管為電子支付的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門檻調高至20億元,金管會說明,此決議是衡酌近年來台灣零售業網路銷售及電子購物、郵購業持續成長,並在今年4月6日邀集經濟部、多家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及銀行公會等單位召開研商會議討論後,依監理比例性原則所作決定。(編輯:潘羿菁)110111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