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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檳城機場謊稱朋友行李有炸彈 判罰700多元

2025/3/14 16:57(3/14 17:2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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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檳城國際機場。(圖取自維基共享資源;作者:HundenvonPenang ,CC BY-SA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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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吉隆坡14日專電)馬來西亞一名男子被控在檳城國際機場登機報到櫃台謊稱朋友行李藏有炸彈,結果惹禍上身遭逮,大馬法院今天判處馬幣100令吉(新台幣700多元)罰款。

馬來西亞官方新聞社馬新社(Bernama)、新海峽時報(New Straits Times)等媒體報導,黃國耀(Ng Kok Yeow)被檢方指控3月11日晚間在檳城國際機場的登機報到櫃台戲稱朋友行李內有炸彈,隨即遭警方逮捕。

警方調查,這名64歲的黃姓男子稱朋友行李內有炸彈並非事實,行李箱內沒有任何危險物品。

不過,黃男的行為已觸犯1955年的輕微罪行法令,舉凡任何人使用粗俗、威嚇、辱罵或侮辱性言語,意圖引發治安混亂,最高將判處100令吉罰款。

檢方指控認為,黃姓男子不應在諸如機場等維安區域開玩笑,發表敏感性言論,因此要求判處最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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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法院考量黃姓男子已認罪等情狀,判決罰款100令吉,如未繳納需坐牢3天。

警方透過社群媒體平台臉書(Facebook)呼籲,任何人不能在公共場所開這種玩笑,特別是在機場等敏感場所發表違反公共安全言論。(編輯:唐聲揚)1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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