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巡察司法院 兩院互動聚焦人權、國民法官制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日電)監察院長陳菊今天出席司法院巡察時表示,司法院是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基於對憲政體制及司法獨立審判的尊重,期盼監察院、司法院加強互動,增進雙方溝通與理解,共同提升司法人權。
監察院透過新聞稿指出,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上午巡察司法院,包括陳菊、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召集人林國明等14位監察委員出席,聽取司法院業務簡報,並進行座談。
陳菊表示,監察院在憲政架構下,是國家最高監察機關,擔負促進國家政府善治目標;去年8月1日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更肩負人權保障與維護之責;司法院是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審判及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基於對憲政體制及司法獨立審判的尊重,盼望兩院加強互動,以增進雙方溝通與理解。
林國明說,肯定近年來司法院推動許多改革及創舉,並經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評比64個國家,在「司法公正性」排名第25名,顯見司法院近年來的各項努力,已獲得國際肯定。
林國明與監委王美玉、王麗珍也關切即將實施的國民法官制,包括專業法官與國民法官的審理程序、制度規劃、角色負擔、參與審判制度者選任、法院改造、相關宣導經費合宜性等議題。
監委紀惠容說,國民法官制實施後,法庭需有性別意識者加入,並建立相關證據法則。監委王幼玲針對監護處分機制,提出如果行為人屬不能治療者,或其所犯之罪為竊盜等非屬對社會安全有直接危害之罪者,如果施以監護處分,不只未具預防矯治其社會行為必要性,所採措施恐與想要達成的目的未合。
另外,王美玉關切,釋字第805號解釋有關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因應及轉銜復學機制;也建議成立公平、公開、透明、獨立的冤獄救濟管道。監委施錦芳盼司法院強化土地案件審理,或研議成立不動產相關專責法院。(編輯:楊凱翔)1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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