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籲成立數位身分證獨立監督機構 保障隱私
(中央社記者林育瑄台北13日電)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與民進黨立委范雲今天說,數位身分證在資安不夠健全、法制未建立下,會侵害個人隱私,數位發展是不可逆的趨勢,但需有完整的治理與保障,行政院應制定專法與成立獨立監督機構,完善數位人權保障。
內政部原定今年7月全面換發數位身分證,但因各界對資安仍有疑慮,行政院長蘇貞昌1月21日拍板暫停換發,待專法通過後再推動。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今天在立法院舉辦數位身分證相關議題記者會,並邀請范雲、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與會。
邱顯智說,隱私權是人權保障核心,當代法治國家要求保障人性尊嚴,如果個人的一舉一動都在國家機器掌握下,怎麼可能擁有自由,而除了人權爭議,還需考慮台灣處在特殊國際情勢,如果北京掌握數位身分證的資訊,對每個人的動態都清楚了解,確實會有國安疑慮。
范雲表示,數位發展是不可逆的未來趨勢,但需有完整的治理與保障,否則一定會有人受傷,相比起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台灣的資通安全管理法、電子簽章法等規範相當不足,行政院應制定專法與成立專責機構,加快腳步完善對數位人權的保障。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說,數位身分證在資安不夠健全、法制未建立的情況下,會嚴重侵害個人隱私,數位足跡也提供政府系統性監控個人的能力,但個人卻無法了解政府、企業如何使用數位身分證系統來追蹤個人資訊,這是對隱私權不成比例的侵害。
邱伊翎提出幾點建議,包括明確以法律規定數位身分證使用情況以避免濫用,設立獨立監督機構保障個人隱私,並進行數位身分證被濫用時的調查與救濟,建立揭露個資使用情形機制,並規劃數位身分證計畫的隱私權影響評估,而為了避免年長或不熟悉網路科技的人被邊緣化,也應保留非晶片身分證作為身分識別的選項。(編輯:蘇志宗)11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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