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石虎 立委促國產署勿讓售土地供產業園區用
(中央社記者林育瑄台北12日電)時力立委陳椒華等人今天說,有業者規劃在石虎棲地,苗栗通霄等地設置產業園區,開發單位打算以產業創新條例申請國有土地讓售,但此舉可能使一級瀕危的石虎棲地受創,希望國產署不要讓售土地。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召開「國有土地再依產創條例讓售?!再創苗栗石虎棲地、山坡保育區農地?!」線上記者會。
陳椒華指出,石虎是台灣一級瀕危動物,但有業者規劃在石虎的重要棲地,苗栗通霄及造橋的山坡農地設置產業園區,這不僅讓石虎棲地受創,也違背苗栗縣國土計畫農業發展地區的空間發展。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秘書長吳佳其表示,因業者預計使用範圍包含國有財產署土地,開發單位打算以產業創新條例申請讓售,但這些公有土地位於石虎重要棲地,且區內台13線路段前後更是石虎路殺熱點,石虎除了是一級瀕危動物,更是保護傘物種,其棲地的生態價值是公共財,希望國產署不要讓售土地。
經濟部工業局工業區組副組長雲瑞龍說,產創條例意旨是促進產業創新,提升產業競爭力,產業園區開發涉及區域計畫法等規定,分屬內政部等不同部會,今天討論重點在國有土地,經濟部將會同財政部等相關機關,評估園區開發必要性。
財政部國產署中區分署長趙子賢說,目前如果產創園區內的國有土地超過一半,除非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為有開發必要或配合政策需求,否則不會同意提供,此外,若園區範圍內國有土地超過1600平方公尺,也不會讓售。
趙子賢表示,國產署會在環評或審查過程中適時提供意見,目前這兩個園區內國有土地的佔比都不高,多數還是私有土地,但審議過程中會詢問地主,國產署可以就國有土地部分提供意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保育組簡任技正黃琇娟表示,棲地是自然生態的重要議題,棲地減少會影響石虎生存,希望盡量避免使用重要棲地開發。(編輯:郭無患)11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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