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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籲社宅租金全國一致 提高保障弱勢比例

2021/4/16 15:10(4/16 18:2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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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16日電)行政院會日前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提高參與包租代管房東的免稅額。社宅推動聯盟今天偕跨黨派立委舉行記者會,建議應由中央政府訂定全國一致的社會住宅租金定價基準,並提升社宅中保障弱勢比例。

為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行政院會8日通過「住宅法」第23條修正草案,明定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的額度由原來的新台幣1萬元,調高為1萬5000元,並明定相關契約不得作為租賃所得依據,以免除房東被課稅的擔憂。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今天與民進黨立委江永昌與吳玉琴、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其祿共同舉行記者會,除了提出民團版住宅法版本,也呼籲內政部正面回應民團版本,另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住宅法前先召開公聽會。

民團版草案建議,社會住宅應提升弱勢保障比例,住宅法也應明定社宅申請入住不得因職業、涉及區里差異有不同待遇。現行各地社會住宅租金計價有所不同,民團版草案也要求,應由中央政府訂定全國一致社會住宅租金定價基準。

民團版草案也建議,應修法明定社宅免徵房屋稅與地價稅,而租予弱勢戶屋主的租賃所得稅免稅額提高至每月新台幣2萬元。

社宅推動聯盟也提到,國外經驗有民間主動參與興辦社會住宅,但台灣目前還沒有民間興建案例,主因是融資不利,建議應修法讓民間企業也適用政府直接興辦社宅的融資條件,並協助提供擔保。

此外,現行住宅法明定,各縣市主管機關應清查不符基本居住水準家戶,得訂定輔導改善執行計畫。社宅推動聯盟也建議,應由內政部與衛福部合作訂定對象與調查方式,結合既有住宅補貼、社會住宅資源,以利輔導改善。(編輯:林興盟)1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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