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綠委王美惠涉投票日違規拉票 中選會開罰50萬

2020/7/26 15:46(7/26 16:19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6日電)中選會委員會日前決議,民進黨立委王美惠於今年1月11日立委選舉投票日當天,臉書的動態照片有「總統選3、立委投6」字樣,違反投票日不得進行競選活動規定,開罰新台幣50萬元。

中央選舉委員會6月12日舉行委員會議,根據會議紀錄,有民眾舉發時任立法委員嘉義市選區候選人王美惠,於1月11日立委選舉投票當天的下午2時許,在臉書專頁發布「正在參加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之動態」,大頭貼相片有「總統選3、立委投6」等字樣,疑違反不得於投票日當天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的規定。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皆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違者可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會議紀錄指出,該貼文除單純呼籲民眾投票時間已不足2小時,請民眾記得攜帶相關必要證件,儘速至投票所完成投票,雖沒有任何尋求支持或催票的競選或助選文字,但附貼候選人前往投票的照片,似有催請受訊者前往投票之意。

嘉義市選舉委員會第164次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及第313次委員會議審議決議,建議依總統選罷法規定,裁處50萬元罰鍰。

中選會也認為,本案違規事證明確,違反公職選罷法規定,應處王美惠50萬元罰鍰,並由中選會開具違反公職選罷法案件處分書,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的程序,通知限期繳納。(編輯:蘇志宗)109072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