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婉諭:以人為出發點 改革被害人保護制度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8日電)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今天說,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希望協助被害人,但很可惜經常流於形式,盼能貼近被害者需求、保障被害者經濟安全,應以人為出發點,朝有溫度的連結,啟動被害人保護制度改革。
王婉諭上午與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律師李宣毅、陳孟秀、曾威凱等人,舉行「有溫度的連結:啟動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改革」記者會,提出「決策貼近被害人需求」、「保障被害人經濟安全」、「強化被害人訴訟參與」、「行政院應設立常設性之犯罪被害人保護會」等訴求。
王婉諭說,自己也曾是犯罪被害人,現在雖然有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但落實方面可能受限各種條件不足,常常流於形式;例如事發當下幾天,犯保協會可能會提供一疊資料,說有哪些權益能申請,但以被害人當時心境是混亂的,根本不會逐條翻閱手冊,被害人無法得到實質協助,比較可惜。
王婉諭表示,犯保協會也在三節會固定來慰問,但時間短短的,可能對被害人了解不夠,提供的服務無法跟被害人連結在一起;希望犯保協會能做到專責人力、一路相伴的目標,但因人力、經費、法規上不足,只側重在補償金申請、發放部分。
王薇君說,犯保協會組織架構下,負責決策的董事會中,許多都是由檢察官兼任,因為他們實務上對犯罪被害人不了解,決策不易貼近被害人需求;她認為,25席董事裡應增加一定比例對實務工作理解的人,譬如律師、被害人家屬代表,才能真正落實「有溫度的連結」。
李宣毅表示,如果讓不熟悉被害者業務的公務員接觸被害者,常常會造成被害者的二度傷害,例如犯罪被害事件發生後,犯保跟檢察官會請被害人來領補償津貼,但領多少、怎麼領就會討論到扣除額,甚至檢討被害者是否與有過失,過程很像在檢討被害者,政府的好意恐因操作的人不熟悉如何保護被害者,二次傷害被害者。
王婉諭也回想到,補償金機制的確是二度傷害,因為必須確認家屬是否需要補償,在事發過幾天後,審核會議中就問她「你現在還會悲傷嗎」、「悲傷是否影響到你的生活」,雖然是好意,但這樣的問法對一個剛失去小孩的人來說,非常難以承受,是一次次的傷害、打擊。
王薇君說,當時犯保也一直催促她去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在王昊事件發生4個月後,但她有點驚嚇到,他們整理出一長串她弟弟、王昊媽媽的前科,質問她「妳真的要來申請嗎?」讓她非常傻眼,也不知道弟弟有這麼多前科。
王薇君表示,當下她不知道要說什麼,尤其在王昊被凌虐21天的情況下,這對她來說是非常大的創傷;8年來她沒日沒夜協助犯罪被害人,不外乎是在修護她自己,「因為當時我沒被幫助」,犯罪補償金作業上,一再傷害被害家屬,必須要審慎。(編輯:張均懋)10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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