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物流招租爭議 交通部盼監院查案勿預設立場
(中央社記者顧荃、汪淑芬台北12日電)中華郵政物流中心招租案遭指控有高層關說,監察院今天發布調查報告表示,此案是否涉及關說,因交通部長林佳龍未到監察院說明,囿於相關事證欠缺,無法明查。交通部回應,盼監察院查案勿預設立場。
郵政物流中心預定地在桃園市龜山區鄰近機場捷運A7站,預計2020年底完工,4萬5000坪倉儲分為15單元對外招租,去年3月評選時,有3家廠商取得資格,PChome取得最優申請資格,但因將15個單元全租下,中華郵政遭檢舉未設定承租上限,有立委質疑中華郵政獨厚特定廠商,總經理陳憲着及董事長魏健宏下台。
監察院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去年5月PChome網路家庭公司董事長詹宏志指責此案遭到「有力高層人士」關說,監察委員仉桂美與王美玉申請自動調查,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今年2月11日審查通過調查報告。
監察院表示,調查發現中華郵政辦理「中華郵政物流園區物流中心公開招租案」已進入投標須知所稱第三階段,採廢標方式,是違反本案投標須知、評選須知的契約規定甚明。
監察院指出,林佳龍未循例經業務主管單位交通部郵電司或中華郵政公司提報召開會議,而首次在去年3月19日自行主動召開中華郵政公司物流園區計畫專案報告會議,並政策指示「園區應引入眾多合作夥伴共榮互利」,導致時任中華郵政公司董事長魏健宏去年5月6日於高階會議下達廢標的違法指示,並預定將賠償廠商損失部分,列為中華郵政公司的公款損失,「顯有不當」。
監察委員仉桂美與王美玉指出,林佳龍於第三階段評選後,在無任何人陳情下,自行主動召開會議,且於立委林俊憲召開協調會後,上簽行政院蘇貞昌院長要求撤換時任中華郵政總經理陳憲着,是否有詹宏志所稱政府高層關說與施壓之情事,自然啟人疑竇。
監察院說,雖事前通知林佳龍到院接受監察院詢問,但林佳龍以「得由他人代理」不適當的事由,並未履行法定義務,不符憲法與監察法規定。
林佳龍在其書面答詢稱,並未建議中華郵政採廢標方式處理,中華郵政公司是基於公司治理需要自行辦理。至於撤換陳憲着是因為招商案無法達成促成產業發展、打造公共化的物流共用平台、引入跨境電商之政策目標等疑慮,因此報請行政院調整中華郵政主管,又根據交通部政風處查復稱本案並無請託關說登錄。
監察院說,因為林佳龍沒有到院說明澄清相關爭議,所以僅得以林佳龍書面答詢為基本,無法續行追查本案是否確因政府高層或有力人士關說,而使林佳龍無緣無故地召開108年3月19日的專案報告會議,與政府高層或有力人士是否有片面施壓中華郵政公司而引致魏健宏廢標指示的積極證據;所以詹宏志所稱政府高層關說與施壓之情事,因囿於相關事證欠缺,而無法明查。
另外,監察院表示,該案雖由網家公司獨得該園區共15個出租單元,但中華郵政於招標文件的規劃,是依據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並無違失。
交通部表示,發展智慧物流園區屬國家推動的重大建設,林佳龍上任後依慣例聽取各機關事業進行業務及重大政策專案簡報,並指示相關政策推動應確保政策發揮產業群聚效益之公共性。
交通部說,監察院調查期間,林佳龍全力配合調查,公務繁忙期間仍協調督導郵政業務的次長接受約詢,並提供詳實說明及資料,均禁得起檢驗。
針對監察委員仉桂美與王美玉指出,林佳龍於第三階段評選後,在無任何人陳情下,自行主動召開會議,是否有政府高層關說與施壓之情事,自然啟人疑竇。交通部回應,對於部分監委即使查無實證仍直指違失,交通部表示遺憾,盼監察院查案本於事實,勿預設立場。(編輯:蘇龍麒)1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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