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爭議 國安局:時機不妥不得不政治考量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1日電)陸委會指出,港府願助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來台投案,是別具用心。國安局長邱國正今天表示,過去法務部、陸委會曾要求移送陳同佳,但未獲港府回應,港府現在卻突然要移送,時機不妥,政府不得不在政治方面考量。
針對香港政府20日晚間發布有關港人陳同佳在台殺人案的聲明,陸委會今天凌晨質疑,台港無刑事司法協作,港府如何積極依法配合;且將台灣視為中國一部分,致台港間不能進行司法互助協商。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審查明年度國安局預算,朝野立委關注陳同佳案的後續。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在質詢時表示,照這樣下去往後殺人都到台灣就好了,只要傷害的不是台灣人,台灣就不用在乎,台灣的司法正義、司法管轄權在哪裡。
江啟臣指出,政府應完整行使司法主權,此案若不處理好,大家會認為台灣的司法不是司法,政治干預司法、行政凌駕司法,以後來台灣犯罪只要把政治搞好,就不會被抓回來判刑,國安局要慎重考量。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則指出,這是港府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條例,若今天港府可以逼陳同佳到台灣自首或投案,未來就可以逼港人到大陸自首或投案,還不用送中條例,「這是開了一個口,藉台灣之名,創造一個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作法」。
對此,列席的邱國正答詢時表示,沒有錯,有這個可能,這個時機點很不妥。
邱國正指出,去年2月案發後,據他了解,法務部與陸委會都有要求香港將陳同佳移送返台,但港方都沒有回應,現在卻突然要將陳同佳移送來台,在這個節骨眼上,政府不得不在政治方面也要作考量。但若陳同佳入境,進來就抓。
陳同佳去年與女友來台旅遊期間,因細故殺了女友,死者父母親後來分向台港兩方報案失蹤;陳嫌接受港警訊問時透露殺害一事,港方遂通報台灣於淡水尋獲死者遺體。
由於台港間無司法互助與引渡協議,港警握有的人證無法轉交台灣依法起訴,後因陳嫌曾在香港盜領死者存款,最終僅能以盜竊及處理贓物罪起訴判刑,陳嫌可望在本月23日出獄。(編輯:林孟汝)10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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