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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駕車酒測值0.75殺人論罪門檻 蘇揆:誤會

2019/2/15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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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15日電)媒體報導,法務部擬以酒測值每公升0.75毫克作為酒駕殺人罪與一般公共危險罪門檻,引發各界討論。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說,「那個是誤會,法務部說沒有提出」。

春節期間傳出法務部將對酒駕致死修法重罰,有意將酒測值訂在0.75毫克,並朝不確定故意殺人修法論罪,此舉引發外界懷疑,認為0.75以下可以合法上路,0.75以下致人於死就不等同殺人。

立法院今天開議,邀請蘇貞昌進行施政方針報告並備質詢,酒駕議題成為關注焦點。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質詢時表示,蘇貞昌曾在3日表示酒駕將朝故意殺人罪方向修法,這大家都可以接受,但法務部提出酒測範圍為每公升0.75毫克,社會反應不好,希望不要這樣訂;鄭運鵬認為,現在酒駕刑事案件問題癥結是法院不願意重判。

列席備詢的蘇貞昌表示,傳出酒測範圍為每公升0.75毫克是誤會,法務部說他們沒有提出;至於法院要怎麼判,行政院不能命令,不過酒駕確實天地不容,如果因此導致傷亡,他認為「法院其實不但要重判,也要快判」。

一旁列席的法務部長蔡清祥則解釋,站在檢察官的立場,對於輕判但情節嚴重案件可以上訴,至於判決確定到監獄執行,還有一套酒癮治療幫忙受刑人,是有配套措施。

鄭運鵬進一步表示,在日本的交通事故特別法中,將酒駕、超速、無照駕駛、逼車、闖紅燈等故意行為,一併處理與重罰才有道理;他建議將刑法訂一個專章,比照上述日本交通事故特別法精神,將各種態樣放入,法院在判決時才能於法有據。

蘇貞昌對此表示贊同,並指示法務部在研擬修法時,可以一併考量。(編輯:林淑媛)10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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