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大學懲處狼師慢半拍 監院糾正
2019/2/15 17:29(2/17 07:53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5日電)海洋大學陳姓助理教授104年對女學生伸狼爪經檢舉,海大雖認定違反教師專業倫理卻未依規定懲處。監察院今天表示,已通過監委高鳳仙的調查報告,認為確有不當,糾正海洋大學。
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104年就讀海洋大學碩士在職專班的一名女生向學校性平會檢舉陳姓助理教授企圖性侵,性平會雖在調查報告中提及陳姓助理教授承認對女學生親吻襲胸、觸摸私處、性愛邀約等行為,卻判定性騷擾不成立,監察院13日通過監委高鳳仙調查報告,糾正海洋大學。
高鳳仙表示,海洋大學性平會雖認定陳師的行為違反教師專業倫理,給予「書面警告」及「8小時性平教育課程」,卻不依法移送教評會審議懲處。女學生不服,兩次提出申復,教評會雖依性平會建議改為「暫停一年接受新進研究生的指導工作」及「接受至少8小時的性平相關課程」,但均非懲處。
高鳳仙指出,海洋大學遲至監察院詢問時,107年5月25日召開校教評會重新審議,核予陳師「一年不得年資晉薪」、「3年不得兼任行政主管及校外兼職」的處置,確有不當,因此糾正海洋大學。教育部遲至監察院詢問時,才開始釐清海洋大學的處置均非屬合法的處置與懲處,也有監督不周的疏失。(編輯:林興盟)10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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