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推動修公投法 最快下會期啟動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劉冠廷台北8日電)針對公投所引發的爭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成立公投研修小組,由立委李俊俋、管碧玲擔任召集人,最快下會期啟動修法,修法方向包括鬆綁公投綁大選、領銜人對於公投連署涉嫌偽造是否應承擔更多責任等。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公投綁大選亂象多,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已成立公民投票法(公投法)研修小組,由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李俊俋、身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的立委管碧玲擔任雙召集人,將儘速啟動黨內討論機制。
李俊俋表示,公投法研修涉及四大範疇,首先,公投法本身的問題,如第10條連署的規範是否從嚴,這次公投死人連署引發爭議,因此是否增加繳交身分證影印本正反兩面,有助於縮短查核時間;第17條有關公告日期,目前規定28天,是否有必要拉長為3個月或6個月,讓民眾對公投內容有更深入的了解。
他說,公投法第23條公投是否綁大選,目前規定公投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到六個月內舉行公投,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同日舉行,因此有三種討論方向,包括維持合併舉行、有人主張分開、有人主張將「應」改成「得」視實際狀況而定。
第二因公投實施後衍生的問題但不涉修法部分,李俊俋說,如公投票該分別印10張還是印1張。其次,公投的開票方式是否改變,如參考美國用打卡機很容易判讀;或比照大學聯考對於公投案就同意與反對兩選項,用2B鉛筆塗在卡片上;三則是公投的案件數是否有所限制,國外有例子,一次只限5項公投,排在第6案雖已成案,也只能下一次再投票。
第三,公投呈現的問題,李俊俋說,創制與複決主要是彌補代議政治的不足,這次10項公投案很多不屬於創制複決權,但問題在於沒有公投審議委員會,因過去擔心公投審議委員會變成太上機關,因此修法廢除,中選會這次僅做形式審查,這些都必須討論。他個人傾向應賦予中選會更多的責任。
第四,公投案領銜人是否該負相當的責任,李俊俋說,公投案經查核後發現連署高比例是偽造,或涉及內容文字不實等,領銜人是否應該負更多的責任等。
李俊俋說,立法院這個會期開會到12月底要處理總預算,明年1月將開臨時會處理特定事項也是預算,不太可能處理公投案,下會期可能是比較合理的時間。
目前提出公投法修法主張,包括立委劉世芳主張公投與大選分開舉行,將每一年世界人權日12月10日就變成公投日,公民投票就是直接民權,只需要修公民投票法第23條將「應」改成「得」。
力推婚姻平權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認為,充滿理想色彩的公投制度反侵害人權,打算提案修公民投票法。
立委施義芳已提案修法,增訂每年8月第四個星期六為法定公投日,當年度須辦理的公投案統一於本日舉行;公投日為國定假日、刪除公投綁大選的規定。
立委郭正亮也提案,將目前公投案採一案一張的做法,修法改為公民投票案數如超過一定案數,應全部印製於同一選票。
此外,國民黨立委許毓仁也提案修正公投法,讓「人權不能公投」入法。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李鴻鈞也呼籲,朝野政黨能冷靜坐下來重新考量,修正公投法的弊病,連署門檻及通過門檻宜適度調整,並且評估公投案引進電子連署、電子投票、提前投票等政策規畫。
親民黨團將提出4點公投法修正方向,包括成案門檻維持不變,連署門檻及通過門檻宜適度調整;公投結果行政院若不執行應總辭下台;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成立後4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延長公投的宣傳期;以及評估公投案引進電子連署、電子投票、提前投票等政策規畫。(編輯:陸倩瑤/張均懋)10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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