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巿選委會:票數差千分之三內 可聲請驗票
2018/11/25 00:24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台北巿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余淑𡝮24日晚間表示,台北巿長候選人票數若差千分之三以內,敗者可向法院聲請查封及驗票,繳付保證金,每票須付新台幣3元。
國民黨市長候選人丁守中開出票數與尋求連任的市長柯文哲開出票數接近,呈現膠著拉鋸。
余淑𡝮受訪指出,台北巿長得票數最高與次高的候選人得票數差距,在有效票數千分之三以內時,次高者可於投票日後7天內,向地方法院聲請查封全部或一部分投票所的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查封的投票所在20天內須完成重新計票;次高者須繳交保證金,每票須付新台幣3元。
此外,截至25日零時為止,台北巿1563處投票所,有100多個投票所還沒開票結束,余淑𡝮表示,因為投票時大塞車,直到24日晚間7時46分才全市各區都投票完成,因此開票時間跟著延長。(編輯:李亨山)10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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