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張小月:陸配取得身分證後可任臨時人員

2016/11/7 12:26(11/7 12:37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繆宗翰台北7日電)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今天表示,陸委會目前已放寬規定,凡陸配取得身分證後,可以擔任公家機關廚工、清潔工等臨時人員,不需要等到10年。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上午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就「今年總統大選以來兩岸互動交流急凍,新政府因應作為及如何重啟官方協商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張小月在答詢時作上述表示。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林麗蟬在質詢時提出,中國大陸配偶來台須6年才能取得身分證,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須設籍滿10年才能擔任公職。但事實上,卻連廚工、清潔工等臨時工作都要來台16年才能擔任。

她並指出,陸委會也曾在2007年函釋禁止陸配擔任廚工、清潔工,明顯影響陸配工作權益,陸委會是否有所作為?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張小月答詢時表示,雖然大陸籍配偶屬於中國大陸人民,身分較為特殊,但依照陸委會近期新函釋,已放寬公家機關非機關常任人員、臨時人員部分條件,機關可以聘用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的陸配擔任臨時人員,不需要等到10年。

對此,林麗蟬要求陸委會對各縣市政府舉行相關說明會讓政策得以順利執行,也讓陸配共作權益獲得保障,張小月則承諾會安排。105110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