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慈庸提修法 常備軍官士官有退場機制
2016/7/14 15:28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4日電)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指出,志願士兵有退場機制,但常備軍官士官長期無相關規範依循,因此提案修法,士官自任官起3個月期滿,經人事評審會確實審認離退意願者,得志願退伍。
國防部資源司人力資源處處長傅政榮表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中,第14、15條已經是很合宜的退場機制,未來將邀集各單位擬具作業規定,具體規範相關內容,並以委員會方式審查。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林昶佐,以及民主進步黨立委王定宇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洪慈庸表示,近期她收到很多陳情案,精神疾病罹患率提高,近年因精神疾病退伍的就有800多人,主要是因為軍中業務讓他們感到壓力過大,只能選擇結束生命來交換退伍。
洪慈庸說,98年時志願役士兵服役條例中已增訂了志願士兵於適應期的退場機制,但反觀常備軍官士官長期以來卻沒有相關規範得以依循,因此與林昶佐、王定宇共同提案修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草案明定,常備軍官、士官自任官起3個月期滿,經人事評審會於3個月內確實審認離退意願者,得志願退伍;草案並授權相關賠償費用與辦法,由國防部依實際情形訂定。
傅政榮表示,經務實檢討過後,發現各單位辦理退場時對法規不熟稔,在7月4日已經發函給所有單位,要求加強宣導力度;他也舉例,若飛行員、軍醫、科技、資訊、航海等人才,若3個月後依其志願退場,對國軍人員穩定性會有很大危機,危及部隊戰力,國家安全會受影響。10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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