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訂高鐵差別費率 以符公平原則
2016/4/18 13:02(4/18 15:08 更新)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8日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通過臨時提案,建請台灣高鐵依行駛時間及停靠站數多寡,訂出差別費率,符合公平原則。
立法院今天安排交通部報告實質掌控營業單位績效。
立法委員王定宇、葉宜津、鄭寶清、陳歐珀等多人提案,認為目前高鐵無論停靠站多少,票價都一致,不符公平原則,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應訂差別費率。
提案舉例,根據台灣高鐵去年12月起適用的時刻表,以台北到台南為例,每站都停靠的行駛時間122分鐘至124分鐘,相較沿途停靠5站的105分鐘至108分鐘,與沿途只停靠3站94分鐘至95分鐘,同樣票價,行車時間卻明顯不同。10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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