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倉促修廣電三法 民團籲讓新國會決定
2015/11/12 12:55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2日電)針對廣電三法修法,多個公民團體組成的「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今天表示,無線必載頻道須符合公益性與公共價值,反對倉促修法,呼籲應留待新國會再來決定。
由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勵馨基金會、台灣防暴聯盟、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與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組成的「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針對廣電三法修法提出改革主張。
他們認為,無線頻譜需釋出與重整,以符合弱勢族群近用權益;無線必載頻道及內容須符合公益性與公共性質,否則應回歸市場機制;同時也反對倉促修法,建議立法院應召開公聽會廣納建言,並提出公民團體建議的修法版本。
媒體改造學社常務理事林麗雲表示,必載頻道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價值,必須經過公開審議的方式,不應該由系統業者決定。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利潤過大,卻沒投入內容生產,應修法就具有壟斷性質的系統業者抽取暴利稅,投入生產內容,才能促進、健全廣電文化產業。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全球都在討論性別主流化,可是卻看不到可以讓婦女發聲,或是性別議題可以被討論的頻道,但這是很重要的議題,應充實內容、有更多討論,堅決反對倉促修法。
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召集人葉大華說,廣電三法修法已經在立法院躺了3年,為什麼要趕在選舉會期倉促過關?呼籲各政黨應從公眾利益的立場來思考,為人民收視權益把關,最好是由新國會來決定。10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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