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台日漁業協議 和平解決爭端佳例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2日電)「台日漁業協議」簽署滿兩周年。總統馬英九今天說,這是和平解決兩國爭端最佳的例證,讓漁民安心在海上作業。
「台日漁業協議」於民國102年4月10日簽署,馬總統在這項協議屆滿兩周年時,上午前往宜蘭蘇澳區漁會理事長陳春生位於東澳的老家拜訪餐敘。陳春生特別送給馬總統1件印有「為生存、護漁權」紀念衣,上面還有64名船長的簽名。
陳春生曾在民國101年9月25日因為抗議日本片面將釣魚台收歸國有、剝奪台灣漁民的傳統漁權,因此發起「為生存、護漁權」活動,號召台灣近60艘漁船,前往釣魚台附近海域抗議。
「美呆了!黃鰭鮪比黑鮪魚好吃,我對黃鰭鮪的興趣遠高於黑鮪魚!」,為了迎接馬總統到訪,蘇澳區漁會還特別準備在台日之間水域捕撈的黃鰭鮪、鬼頭刀與馬頭魚生魚片與料理,讓馬總統品嚐。馬總統吃了之後雙手豎起大拇指,直說「好吃」。
馬總統表示,「台日漁業協議」簽訂後,台灣漁民在釣魚台附近的作業面積增加7萬4000平方公里,超過兩個台灣大,日方公務船不得在協議適用海域干擾台灣漁船,也成為台日共同養護管理區,從此有效減少兩國之間的漁業爭議。
他說,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統計,過去40多年來共有250多次發生台灣的漁民與船隻被日本扣押或罰款,但在協議簽訂後第1年在協議適用海域只發生過1次,第2年就完全沒有漁船遭到日本公務船干擾。
馬總統表示,過去主權與漁權無法分割,協議簽訂後不是永久分隔,而是把主權爭議先暫時擱置,如此漁權問題就可以解決。「台日漁業協議」用和平方式解決爭端,主權爭議可以擱置但不讓步,海上資源可分享,讓漁民在不受干擾之下安心作業,這是「主權未讓步,漁權大進步」,並以和平解決兩國爭端的最佳例證。
馬總統也呼籲,漁民在享受這樣的成果時要守法不要越界,「我們護漁,但不要護短」,希望漁民們遵守國際法相關規定;同時也要感謝海巡署過去長期以來的護漁作為,「哪裡有漁民就有海巡,哪裡有海巡就有海軍」,希望這樣模式能做為未來解決南海問題的重要參考。漁民與政府密切的配合是成功最大的成本,也盼望中華民族與大和民族未來能長遠維持和平與合作。10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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