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治立院初審 育嬰假任職半年可請2014/10/30 18:16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30日電)立法院社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性平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勞工任職滿1年可請育嬰假改為滿半年即可請。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