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器具補助受理突破9成 能源署:剩2.3萬台額度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18日電)經濟部113年度「住宅燃氣器具節能產品補助」受理進度已達90%,估剩2.3萬台補助額度,將受理申請至經費用罄當日為止。能源署呼籲民眾把握政府補助機會,購置節能瓦斯爐及瓦斯熱水器,節約住家燃氣使用。
經濟部能源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自113年1月1日起,凡購買符合1、2級能效的瓦斯爐及瓦斯熱水器,每台申請可獲新台幣1000元至3000元補助,同一電號的住宅用戶最多可申請1台瓦斯爐及瓦斯熱水器,合計最高補助5000元。
經濟部今年共編列3.6億元補助預算,如經費用罄將會提前截止,目前累計受理19.9萬台,尚有2.3萬台可供民眾申請。
經濟部為了讓民眾瞭解補助實施進度,自3月26日起於補助專屬網站公告剩餘補助經費,且每日定時更新數值,民眾可隨時上網查看。能源署提醒,剩餘補助經費歸零當日即為補助申請最後一日,郵寄申請件以郵戳日期為憑,線上申請件自隔日零時起停止受理作業,請民眾務必留意申請時限。
能源署表示,已購買瓦斯爐或瓦斯熱水器的民眾,應依補助作業要點規定,備妥身分證件、存摺、裝機地址電費單、統一發票(或收據)等資料,利用補助專屬網站「線上申請」服務進行申辦,或填妥補助申請表並檢附上述申辦文件影本,以掛號郵寄至專用郵政信箱(板橋郵政68-123號信箱)。
能源署指出,今年度建置線上申請系統,使用者進入系統通過手機驗證後,依序輸入申請資料並上傳文件圖檔,確認資料無誤送出後即完成申請程序,全程無紙化作業,且即時受理立案,比郵寄申請更方便,還可加快案件審核速度。目前網路申請比例高達80%以上,推薦民眾優先採用。
能源署補充,申請補助使用的資料文件,無論是拍照或影印,應確保資料內容清晰可辨,避免後續補件情形;發票影本應載明購買產品的完整型號,以利確認產品補助金額,建議可一併檢附能源效率分級標示貼紙影本。(編輯:張均懋)1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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