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年行人道交事故傷亡人數遞增 監院糾正行政院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1日電)監委王幼玲今天說,近10年行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與受傷人數,整體呈現遞增態樣,民國112年行人事故死亡與受傷人數,發生在路口比率都創近年新高,無法擺脫「行人地獄」惡名,監院糾正行政院。
監察委員王幼玲、賴振昌、趙永清透過新聞稿表示,台灣近5年來,每年平均有420名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其中近半數事故發生在路口。據行政院「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從105年到115年的10年間,設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每年下降5%。
監委指出,由於沒具體設定受傷人數下降的目標值,未具改革決心,也未善盡督導交通部落實執行的責任,以致平均每年逾3000人死於道路交通事故,112年受傷人數上升到近54萬人、更是歷史最高點;整體道路交通事故件數及受傷人數不減反增,難以保障民眾「行」的安全,難辭其咎。
監委表示,近10年行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與受傷人數,整體呈遞增態樣,且逾半數發生在路口,引發國外媒體以「行人地獄」形容台灣道路交通狀況,以及「還路於民大遊行」訴求改革。
監委說,交通部雖提出因應改善措施,但112年行人事故件數逾40萬件、增幅6.7%,行人死於交通事故雖較111年減少14人,但發生在路口的死傷人數增加4人及294人、增幅3.3%,路口死傷比率都創近年新高。
監委表示,內政部是市區道路中央主管機關,106年推動前瞻提升道路品質計畫時,雖要求各縣市檢討並納入路口改善相關工項,但對於行人穿越路口工程設施設置,仍屬原則性規範,無法強制道路設計規劃者參考引用;內政部既未督促並輔導危險路口改善設計,也未掌握、追蹤改善成效,導致路口改善成效不明,應檢討改善。
另外,監委表示,交通部原規定各類普通汽、機車駕駛執照,從發照日起每滿6年換發1次,換照時駕駛人應先繳清其尚未結案的違規罰鍰,但102年7月取消駕照換照制度時,對於未繳清違規罰鍰者,並無有效因應的配套對策。
監委說,這導致112年11月止,有超過1301萬人仍未結清違規罰鍰,金額高達新台幣395.2億元,累計未結件數逾2573萬件,10年間未結案件數成長逾11.5倍,且累犯者近218萬人;長期容任違規者不守法行為,也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件數逐年攀升原因之一,交通部難卸其責,應積極檢討改善。
監委說,除員警執行交通執法外,經建置路口科技執法設備,112年上半年度執行成果較去年同期相比,事故件數及死傷人數明顯減少,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應持續落實執行,針對行人任意穿越道路等違規行為也應加強執法,以建立行人守法觀念及行為。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4月9日,審查通過王幼玲、賴振昌、趙永清所提調查報告,並糾正行政院。(編輯:林克倫)11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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