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兒虐案檢討提8結論 擬由地方政府評估出養必要性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陳婕翎台北15日電)1歲男童疑遭保母虐死案震驚社會,衛福部今天下午召開檢討會,決議未來出養必要性應由地方政府評估等8大結論,同時請雙北市府及兒福聯盟10日內繳交書面報告。
此案源起於網路近日流傳台北市發生虐童案,網友指稱1歲多男童去年12月疑遭劉姓保母和胞妹凌虐而死,包括頭部、臉部和四肢多處都有明顯傷勢,劉姓保母還將施虐過程拍照分享給胞妹觀看。
寄養、出養、收養的差別
寄養:當孩子的原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生父母因嚴重疏忽或虐待等因素暫時不適宜教養子女,將孩子暫時安置在政府核可的寄養家庭中,等原生家庭問題解決或改善,孩子就能重回原來的家庭。
出養:永久性地將孩子帶離原生家庭,並透過法律程序轉移生父母的親權,生父母對孩子的權利義務將完全停止。
收養:透過法律程序讓沒有直系血緣關係的雙方建立親子關係,讓失依的孩子找到合適的父母。收養關係一旦成立,養子女和養父母以及養父母親屬間的關係,和親生子女相同;養子女與原生家庭一切權利義務,包括監護權、繼承權、撫養權等均停止。
資料來源: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司法院
男童疑遭虐死案引發各界撻伐聲浪,出養環節發生什麼問題成焦點。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今天下午2時召開台北市劉姓保母疑似虐童致死案專案會議,兒福聯盟、雙北市府等相關單位輪番上台報告,並邀專家學者討論除錯與強化措施。
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說明,相關單位口頭報告後,與會專家針對報告內容提出建議,如督導機制、相關人員對兒童不當對待專業職能再加強等,要求10天內將書面檢討報告交給衛福部。
會中做出8大結論,張美美指出,首先是未來出養必要性應由地方政府進行評估,現行法令規定民團可進行評估,但並沒有說地方政府不能做,因此地方做法不一,但一個孩子要出養或留在原生家庭,需要非常慎重看待,國家應該要介入,這也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要修法的原因之一。
此外,這次事件引發各界關注幼兒醫師專責制度,質疑為何1歲童未被列入。張美美說,社安網是個大的概念,本來就會跨專業合作,肯定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即起對於已由政府安置的3歲以下兒童,無須取得家長同意書,衛生局應為其指定專責醫師,讓社安網多一層防護,已把名單提供給各縣市政府,安排進度視各縣市政府而定。
其他結論還包括協助出養前兒少安置資源與經費、加強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家外安置兒童訓練、強化跨網絡橫向聯繫、提升兒少保護及兒少照顧專業人員的兒少發展與兒虐辨識知能等。
尤其將研商訪視指引,預計最快4月底上路。張美美解釋,訪視頻率包括不同社工訪視,家外安置會有一個政府指派的主責社工,保母則有居家托育機構安排的社工,2種社工會合作,加強訪視密度。(編輯:陳政偉)11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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