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率4成 街道公園超商騎樓上榜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3日電)國健署調查,111年室外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率仍有4成,最常有人在面前吸菸的公共場所排名,以近3成最常在街上居冠,公園、風景區及連鎖便利商店門市前騎樓也榜上有名。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今天舉行「無菸環境再擴大」記者會,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表示,據18歲以上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111年禁菸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率為4%,較109年的5%下降,法定禁菸公共場所二手菸保護率已達96%。
值得注意的是,111年一般室外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率仍有42.9%,雖然較109年暴露率48.8%降低,但然有非常大的進步空間。羅素英提醒,菸害防制法新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擴大禁菸室內外公共場所,將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列為全面禁菸場所。
羅素英表示,在禁菸場所吸菸,可以開罰新台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禁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吸菸有關器物,違者場所負責人開罰1萬元至5萬元罰鍰。另外,各地方政府可考量進出人數及滯留時間等相關因素,公告指定轄區內菸害防制法規定以外禁菸場所。
據國健署的調查發現,以「除了吸菸室以外,請問最常有人在面前吸菸的公共場所是在哪裡」為題,近3成最常在馬路上、街上、騎樓等戶外通行場所遭遇二手菸暴露,公園及風景區次之,連鎖便利商店門市前騎樓排行第3,其次還有餐飲店室外、露天餐飲店、戶外婚喪喜慶場合等。
累計至111年底止,合計共公告超過2.5萬處禁菸場所。目前多數縣市皆有公告禁菸場所,如公車候車亭、校園周邊通學步道、戶外休閒娛樂場所,包含登山或健走等休閒步道,及連鎖便利商店前騎樓及基層醫療院所前騎樓等。(編輯:陳政偉)1120913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