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告知飼主注射愛犬麻醉劑釀死 北市府著手調查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6日電)飼主帶愛犬至台大動物醫院看診,獸醫師對寵物打麻醉劑未告知飼主及簽同意書,讓寵物死亡,北市議員建議獸醫師法應修法。台北市政府今天指出,已著手調查,8月底開調處會議。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與博美狗Micky飼主在議會開記者會,飼主說,7月間帶愛犬赴台大動物醫院看寵物行為門診,獸醫師當時告知要檢查,會以舒眠方式協助寵物,未告知使用麻醉劑和未要求簽同意書,導致寵物無故死亡。
飼主表示,寵物跟自己小孩一樣,事情發生後,院方發聲明稱獸醫師有疏失,卻未接獲任何慰問電話,要調相關資料被拒絕,至今都無法接受,僅想知道當時發生何事。飼主在記者會召開期間向台北市政府官員下跪,哭訴僅想知道事件真相。
應曉薇說,飼主帶寵物至台大醫院檢查,最後卻死亡,雖麻醉費要新台幣8000元,飼主不在乎費用,只關心院方使用麻醉劑卻未提前告知的原因。
應曉薇建議獸醫師法應修法。前台北市議員、獸醫師楊靜宇接受媒體電訪表示,獸醫師法過去是以經濟動物和防治傳染病為主,未考量小動物,寵物至今成為民眾家人,獸醫師法應修法,才能保障獸醫師和飼主的權利及義務關係。
出席記者會的台北市動物保護處長陳英豪說,8月初收到此案,等院方蒐集提供資料後,預定8月底開調處會議,議員呼籲修法部分,會建議中央把此案納入評估。此案是因獸醫師未通知飼主簽麻醉同意書,因獸醫師法、動物保護法未規範獸醫師,但市府有提供獸醫師公會同意書範本,並建議執行麻醉前應讓飼主簽署。
北市法務局簡任消保官龔千雅在記者會表示,已收到飼主提出消費爭議申訴,會陪動保處開消費爭議調處會議,積極替飼主爭取合法權益。台北市大安警分局偵查隊長陳俊誠說,當事人在4日報案,會調閱病歷及監視器畫面,並通知院方說明,後續將依毀損罪嫌偵辦後移送台北地檢署。
台灣大學附設動物醫院發布聲明指出,小動物內科兼任獸醫師在7月24日行為醫學門診,與飼主溝通就診動物Micky抽血與檢查程序時,因個人行政疏失,僅告知會使用舒眠方式做採樣與檢查以減少緊迫,未明確表達使用舒眠藥物種類與劑量,及依程序請飼主簽署麻醉同意書。
院方表示,針對此非故意疏失,獸醫師當天在診間及隔天開協調會,多次親自向飼主表達歉意,並再次表達歉意。
院方指出,此案屬個案及個人行政流程作業疏失,為避免有類似案件發生,除深刻檢討,將持績加強宣導及要各臨床診療單位,落實麻醉藥品使用及流程管理。後續若經行政或法律程序判定是醫院或獸醫師失誤,將尊重判定結果並承擔應負責任。(編輯:李錫璋)11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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