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動保法近年最大修正 強化飼主課責等4面向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30日電)農委會今天表示,動保法修法草案已於28日預告,是近年來最大修正,盼由強化飼主課責、管理動物流向等4大面向,對於寵物產業發展、飼主權益保障及行政執法均有改善,落實台灣動物保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經參採國內外管理現況與召開多次會議後,完成動物保護法通盤檢討,草案計68條已於28日預告。
農委會指出,此次修正是近年來最大規模修正,包括強化飼主課責、加強管理動物利用與虐待傷害、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及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4大面向,後續將依法制作業報送立法院審議。
首先在強化飼主課責部分,將納管大量飼養犬貓行為,並明定棄養認定要件,飼主應負擔棄養動物或動物於收容期間的費用;第二,在加強管理動物利用及虐待傷害部分,禁止如賭博等娛樂目的,並加重動物虐待、傷害刑責。
第三,精進寵物產業管理部分,會建立多元寵物分類分級管理法源,強化繁殖、買賣用特定寵物(犬、貓)源頭流向管理,強化寵物食品標示及廣告管理等;最後在各縣市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部分,授予動物保護檢查員於緊急情況下得進入私領域的權能、必要情況下得扣留動物。
農委會說明,動物保護法自民國87年11月4日公布施行迄今,歷經15次修正,但歷來修法多屬少數條文部分修正;另一方面,面臨新興動物保護及寵物管理產業管理等政策議題,參採先進國家法規、國內社會期待、執行實務及未來管理需求,自去年起召開超過7次以上各類型會議,邀集各界及各利害關係團體取得共識,完成此次動物保護法盤點與檢討。
農委會表示,未來法律修正通過後,除有助於落實動物保護理念外,對於寵物產業發展、飼主權益保障及行政執法均有重大意義,將對台灣動物保護工作劃下一個重要里程碑。(編輯:陳仁華)11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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