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藥癮者就業 雇主聘用10天就可領僱用獎助
2022/7/13 17:52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3日電)協助藥癮者重返職場,勞動部近日擬定「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只要雇主聘僱藥癮者滿10天就可領取僱用獎助、沒有僱用名額上限,藥癮者若穩定就業也可領取就業獎助。
許多藥癮者經勒戒重返社會,容易遭受外界異樣眼光,導致求職不順無法順利融入社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近日擬定「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擴大適用對象並修改僱用獎助的請領資格,盼能協助藥癮者順利穩定就業。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長施淑惠告訴中央社記者,原本勞動部的就業協助僅針對施用一、二級毒品的更生人,但配合法務部的施用毒品者再犯防止推進計畫,近日已另外擬定「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並將適用對象擴大至將施用三、四級毒品者也納入。
施淑惠表示,新計劃包含雇主端的僱用獎助計畫以及勞工端的就業獎助計畫,其中雇主端部分,為了鼓勵雇主聘用,新計劃只要雇主僱用滿10天就符合僱用獎助資格,其中聘僱月薪制勞工可領新台幣4000元、每名受僱勞工最高發給14萬4000元。
至於勞工端部分,若適用對象從事月薪制工作滿1個月就可以領取就業獎助,前6個月每月發給5000元,第7個月至第12個月每月發給6000元。
施淑惠指出,勞動部每年都會開發友善廠商,根據統計,光今年第1季已經新開發友善廠商122家、提供411個職缺數,呼籲可以多加利用,目前第1季也已經提供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809人、協助307人就業。(編輯:陳政偉)11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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