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競賽國手言行不當 勞動部修法可廢代表資格
2022/7/9 14:00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9日電)競速滑冰女將黃郁婷因穿中國隊服引發爭議,教育部增「黃郁婷條款」,明定不當言行最重可取消代表隊資格,勞動部近日也參考預告修正相關法規,讓技能競賽國手比照辦理。
代表台灣參加北京冬奧的競速滑冰女將黃郁婷,因訓練時穿上中國隊服裝並上傳影片至社群媒體,引發譁然,後又於臉書發文與接受採訪時提到「在運動界裡,我們沒有國籍之分」、「就像在主場作戰一樣」等言論,引發外界議論。
避免國手言論影響國家聲譽,教育部體育署後續公告相關法規,明定未來國家代表隊選手或教練,若有不當言行有損國家榮譽,最重取消代表隊資格,還將停止補助5年;參考教育部體育署做法,勞動部近日也預告「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草案,讓技能競賽國手比照辦理。
根據預告法規,勞動部明定,代表國家參與國際賽事的選手如果言行不當致損害國家形象聲譽時,包含台灣選手公開發表矮化國格言論、於社群媒體公開發布有損台灣形象圖文等情形,可廢止其國手資格。
另外,為了鼓勵青少年精進技能,這次預告草案也調升青少年組及國際性賽事第一名培訓團隊獎助學金,將青少年組金額從青年組金額原本的1/5修正為1/4,而在國際技能競賽、亞洲技能競賽及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獲第1名的培訓團隊獎助學金,也調升至以獲獎選手獎助學金的1/2核算。(編輯:張芷瑄)11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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